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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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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12月份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根据西安明德理工学院文件校字〔2022〕35号,《西安明德理工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文件精神要求,切实做好实验室安全检查相关工作,加强日常实验室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现将我院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内容

检查范围包括院内各类实验实训场所,按照《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见附件1)逐条对照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重点检查实验室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部位和环节(如水电安全、消防安全以及仪器设备安全)的安全管理与安全设施运行情况,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

二、检查要求

1、严格按照要求对本单位所有实验实训场所开展全面安全自查,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不留死角”。

2、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建立台账,并及时整改到位,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学校安全稳定。因客观条件不能立即完成整改的隐患,要落实好安全防范措施,做到责任、措施、时限和预案“四落实”。

3、本单位实验室在检查、整改基础上,形成检查报告和《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台账表》(见附件2)。

4、学院将对本实验实训场所进行检查。

三、检查时间

实验室自查时间:2023年12月18日——22日

学院抽查时间:2023年12月25日——29日

按照学院部署,认真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确保安

全隐患排查整改及时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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