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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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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管理学院

关于成立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为进一步提高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加强全院师生安全意识和责任感,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明确责任,确保教学、科研有序进行,经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成立经济与管理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付铁岩 何文举

成  员 贾红宾

二、工作职责

1.组长:

严格执行学院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全面负责学院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召开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具体工作。组织制定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相关制度,指导、监督、控制各实验室落实安全制度及日常安全管理等相关事宜。

2.副组长:

督促实验室管理人员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组织安全检查,做好安全记录,发现隐患漏洞,及时处理。指定专人负责保管贵重仪器设备、材料,进行分类贮存。发生事故,要认真追查,分清责任,及时上报处理。

3.实验技术人员:

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对进入实验室的师生做好安全操作规程指导和教育。严格执行实验室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安全,掌握一般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4.教师:

要求学生共同遵守实验室各项安全管理规则,实验过程中注意防火防电,发现违章操作的应及时纠正。学生实验完毕指导学生及时关闭设备并认真检查实验所用的电源关闭情况。一旦发生事故,协助保护现场,必要时应采取临时应急措施,以免事故扩大,并及时上报。


特此通知。



               西安明德理工学院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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