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明德理工学院
智能制造与控制技术学院文件
院字〔2026〕3号
智能制造与控制技术学院
关于加强教学质量持续改进的实施意见
各专业:
为进一步提升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推进专业建设内涵发展,将教学质量持续改进理念落实到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形成人才培养质量问题常态化、持续性改进机制,推进教学质量文化建设,按照学院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要求,结合OBE理念以及学校本科人才培养目标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责任组织
学院应建立教学质量持续改进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教学副院长担任组长。领导小组下成立教风建设工作组、学风建设工作组,明确执行责任人、责任分工和相应工作机制。同时成立专项工作评价专家组,负责定期组织培养目标达成、毕业要求达成和课程目标达成等专项评价工作;由学院教学委员会,指导培养目标、毕业要求和课程体系等修订。
二、工作机制
根据质量保障体系对质量监控与质量评价的有关规定,建立持续改进工作机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机制)。
(一)专业培养目标持续改进机制
各专业需定期开展本专业培养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撰写《培养目标达成评价分析及持续改进报告》,并针对存在的问题修订和完善培养目标,构建培养目标持续改进机制。
(二)专业毕业要求持续改进机制
原则上各专业需定期开展本专业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撰写《毕业要求达成评价分析及持续改进报告》,并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毕业要求和课程体系的修订,课程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的整改,师资和教学资源的优化配置等,构建毕业要求和培养体系的持续改进机制。
(三)课程教学持续改进机制
各专业需定期开展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撰写《课程目标达成度分析》。根据课程目标达成情况的评价结果,重新核查课程大纲、教案、考核环节各项资料等,从师资配备、教学大纲、授课计划、教案、教材选用和建设、课堂教学、实验教学、实践教学、考核标准和方式等各环节,梳理问题、找出短板,拟定课程教学持续改进方案,形成新的教学大纲,并在下一轮教学中按照新修订的教学大纲开展教学活动,构建课程教学持续改进机制。
三、改进效果的监督与评价
(一)对于教学质量相关问题,学院评价专家组将评价工作过程收集到的数据、信息汇总,形成各项达成度分析与改进报告,反馈至学院教学委员会,作为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体系改革修订等依据。
(二)对于教学质量监控相关问题,由学院反馈至专业进行督促整改,各专业应于限期内反馈问题整改结果。
西安明德理工学院
智能制造与控制技术学院
202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