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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文件
智能制造与控制技术学院学术委员会架构组织及职责

西安明德理工学院

智能制造与控制技术学院文件

 

院字〔202312

 

智能制造与控制技术学院学术委员会架构组织及职责

 

一、总则

为促进学院学术水平的提升,规范学术管理,保障学术民主和学术自由,根据《西安明德理工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校字〔2021〕49号及《西安明德理工学院学术委员会架构组成及职责》(校字〔2021〕50号)的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设立智能制造与控制技术学院学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学院学术委员会”),并制定本组织架构及职责说明

二、学术委员会组织架构

学院学术委员会是学院的最高学术机构,统筹行使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致力于推动学院的学科建设、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和学术发展等工作。辅助院长组织学院的科学研究工作,成员由学校学术委员会委员、教学督导和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高级职称教师代表组成,学院学术委员会成员由院长聘任,任期三年。

主任:殷锐

委员李郁、李建勇、张园园、王斌、李俊华、尚亚锐

三、学术委员会工作职责

1.审议学院学科、专业的设置

学院学术委员会负责审议学院重点专业建设规划方案。从学术角度审定学院的专业设置、调整、发展规划,为学院的决策提供学术依据。指导学院教学、科研工作。

2.审议学院重点专业建设有关申报材料

学院学术委员会对学院每年申报的重点专业材料进行审议,对已立项的重点专业建设进行指导和年度检查。

3.审议科学研究计划方案

学院学术委员会对本院教师、科研人员提出的年度或阶段性的科学研究计划方案就可行性和学术价值进行审议,以决定该方案是否列入学院科学研究规划,并给予指导。

4.评定科学研究成果

对学院申报的年度或阶段性科学研究成果的学术水平与价值作出评估,决定成果的等级、层次。作为评定科学研究成果的基层学术组织,负责评定学院的优秀科学研究成果,并提出审核推荐意见,向更高级别的学术评议机构申报。同时负责审查、鉴定学院科研、学术成果的价值、水平、等级、真伪。

5.审议学院申报的科研项目

对学院申报的科学研究项目进行审议和申报指导,提高申报项目的质量。

6.传播国际、国内学术、科研前沿信息。

7.制定学院中、长期学术与科研发展规划。

8.代表学院适时召集、主持或出席国际、国内各种学术会议,发表学术见解

、附则

本架构组织及职责说明由学院学术委员会负责解释和修订本架构组织及职责说明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西安明德理工学院

智能制造与控制技术学院

2023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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