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德主页| | 校长信箱| 书记信箱| 疫情防控...|
实验室建设
实验室建设
智能制造与控制技术学院安全管理制度细则

智能制造与控制技术学院

安全管理制度细则

目录

一、行政方面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二)安全检查制度

(三)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四)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五)周边环境安全治理制度

(六)组织师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七)突发灾害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二、教务方面安全管理制度

(一)办公室值班制度

(二)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三)印章和保密资料安全管理制度

三、实验工程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二)实验室工作制度

(三)实验室火灾应急预案

(四)实验室计算机操作规程

(五)实验室被盗案件应急预案

(六)实验仪器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四、学生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生日常安全制度

(二)学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三)学生安全防护工作具体办法

(四)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五)重点学生管理办法

(六)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七)学生请销假制度

(八)学生工作值班制度

 

一、行政方面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为保证我院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财产不受损失,杜绝尽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院长为安全稳定第一责任人,党委书记为直接责任人,安全工作由院长、书记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2、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0122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园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不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日常及节假日管理人员值班制度;加强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教学秩序正常;与党委学生工作部、后勤安保部经常保持密切联系,并争取公安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6、外单位或部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参加各类宣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7、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返校,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定期对重点区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有关部门。


 

(二)安全检查制度

1、安全检查是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是维护良好的安全环境和稳定的教学秩序的重要保证。安全检查要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的原则,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2、安全监察采取日常、定期、不定期三种检查方式。安全检查由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参加。

3、重点区域的安全检查

1)制定安全检查登记表;

2)每次检查发现的问题要逐项登记,并提出限期整改措施;

3)每月对重要区域做一次全面安全检查。

检查内容:

1)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2)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3)安全防范方面存在的漏洞问题,查找存在问题的原因。

4、日常安全检查

各部门负责人应在各自业务范围内,经常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不能解决的及时上报有关部门解决。

5、定期安全检查(包括季节性检查和节日前检查)

1)春季安全大检查以防传染病、防火为重点。夏季安全大检查以防暑、防雷电、防汛为重点。秋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防建筑物倒塌为重点。冬季安全检查以防火、防盗、为重点。

2)节日前对重点区域的防火、防盗等进行检查。

6、检查组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逐项研究,制订整改方案;暂不能整改的,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上报学校有关部门。

 


 

(三)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范和控制疫情在学校发生发展,建立健全防范、指挥、处置工作机制,做到分工协作、责任明确、有备无患,保障学院师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普及肺炎疫情和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切实做好我院疫情防控工作,特制定此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妥善化解疫情安全隐患。学院成立以学院院长为组长,副院长、党委书记、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专业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专职辅导员、各党支部书记为成员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长为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学院疫情防控全面管理工作;副组长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具体工作的指导与督查;小组成员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具办和落实。

二、具体措施

(一)行政及日常管理

1、严格全院师生返校管理

坚决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及学校的相关要求,党委书记和办公室主任及时告知全体学生和教职员工严格落实学校寒暑假封校制度,不得提前返校。具体开学时间根据学校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及时通知到每一名学生和教职员工。

2、做好引发疫情相关因素的摸排工作,严格信息报送制度。

及时组织实施对全院师生进行逐人全面动态摸排并掌握寒假期间行程,重点摸排寒暑假期间到过中高风险地区或与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的师生,并掌握好身体健康情况,如实填报防控信息统计表,同时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学院党委、办公室主任分别汇总后,及时反馈上报给学校相关部门。

3、严格控制聚集活动。

在疫情期间,全院师生不得举办聚集性活动,切实落实学校传染病防控各项要求。严禁在开学前安排学生实习实训,严禁组织学生进行技能大赛(学科竞赛)等集训活动,原定的相关会议或活动一律取消或推迟。

4、加强宣传和培训。

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治知识宣传,充分利用学院官网、微信公众号、班级群、家长群等网络渠道加强对师生员工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知识宣传。

提高防范意识,科学做好防护,正确应对疫情,不信谣、不传遥、不造谣。

开学后通过召开主题班会、举办专题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向师生广泛宣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相关知识。

5、加强心理疏导。

教师党支部、学生党支部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加强疫情防控期间不同人群的心理分类疏导。

各辅导员做好长时间在家度假学生的沟通联络和思想教育,关注在疫区或被隔离以及可能被感染的学生情况,给予必要的关心关爱和心理疏导。

6、做好师生返校前的相关准备工作。

对有师生活动的场所提前进行消毒,并通过通风、换气来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为广大师生创造卫生、整洁、健康、文明的校园环境。

每位师生开学返校前自测体温,有发烧症状的及时上报,自行去正规医院检查治疗,所有人员必须无条件配合学院工作。

7、做好开学后的相关工作。

积极响应学校要求,及时准确掌握信息,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全力配合学校工作,严格落实疫情防扩散措施。

每天安排专人对师生进行体温测量,有发烧、咳嗽症状(体温高于37.3℃)的及时上报,并安排去指定医院检查治疗。

所有人员必须无条件配合学院工作。

(二)教学管理

按照延期不延教、停课不停学的原则,我院拟采取以下方案:

1、做好教学计划调整预案准备。

应根据疫情及学院实际情况做好延期开学的教学计划调整方案准备。

2、组织学生开展线上教学。

1)建立微信或QQ学习群,按班级确定学习科代表,在前期把课程简介,内容简介及教学计划(具体到每章学习重难点),学习资料及视频,发到学习群里面。

2)安排好每周的学习任务及教师的线上授课。授课教师须经专业负责人报学院审批备案后开展线上教学。

在教师在线授课同时,辅导员配合监督学生在线学习情况,随时抽查;

课后若布置作业,学生可以网上交作业,作业批改后进行总结记录。

随时了解学生学习和掌握的情况,对疑难问题进行答疑解惑。可每周安排一次答疑课,视频或者群里提问等。

3)选取好的慕课提供给学生,供学生线上自学,教师可根据情况答疑解惑。

4)借助学校线上授课平台,有效开展教学活动。

3、妥善安排实践教学环节。

1)接到学校开学通知前,不安排任何实习实训以及各类学科竞赛活动。

2)对于实验课,课程实验有虚拟仿真实验平台的采取线上虚拟仿真,无虚拟仿真实验平台的实验内容采取软件仿真形式开展,无法采取仿真的实验等疫情结束复学时实验室里补。

教师提供下载软件和全程在线指导。

4、合理开展毕业设计工作。

1)通过微信或QQ群建立学习群,指导教师通过微信或qq的音频和视频进行指导,指导根据任务书的时间节点安排毕业设计相关内容;

2)布置每周要完成的任务,让学生网上按时提交所完成内容,指出学生的问题并让他们进行修改,经多次修改直到达到要求为止。

三、责任追究

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和全体教职工必须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精神,切实把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紧迫的工作任务、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紧抓实,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以最高等级、最严密措施,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对未能认真履行学校及学院疫情防控工作责任的教职员工,学院疫情防控工作督查组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四)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院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实验室和楼层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办公楼、实验楼安全出口、宿舍楼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6、加强用电安全检查,必须经常对办公室、实验室内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有关部门进行整改,确保安全。

7、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大功率用电器。


 

(五)周边环境安全治理制度

1、校园周边环境治理涵盖师生人身、食品卫生、文化活动等方面,系综合性治理,应取得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与通力配合,对周边环境应密切关注与监控。

2、在做好内保工作的同时,应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动联系相关部门、派出所、街道、工商管理、卫生局、文化局等部门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值班人员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应注意对校园外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盲流、恶少对学生骚扰及各种事故,要针对不同情况及时报告“110”、“120”、“122”或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4、辅导员、教师要提醒学生,外出注意交通等各项安全。

5、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以及各类法规,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掌握正确的维护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六)组织师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组织师生外出活动(社会实践、社会调查、红色教育、学生活动、参观访问等)要制定有周密的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学院领导审阅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组织到外地或较远活动的需经学校审批。

2、每次活动应有具体的责任人,注意人员年龄、身体状况搭配。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

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应向专业运输部门租用,遵守乘车、乘船安全要求,行前要求营运部门对车(船)进行检修。

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6、社会实践、社会调查、学生活动、爬山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摔伤、防溺水事故发生

7、活动地附近有河流、水库的,没有组织措施或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不能让学生下水。

8、凡外出参加各种活动,学院领导及安全小组成员必须对活动全过程进行监控。

9、在活动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如遇安全事故,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突发灾害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1、应在各类灾害发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预测工作,化被动为主动,实行全员监控。

2、在遭遇不可预见的洪灾、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有序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把保证师生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

3、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传授遇灾后的自救、互救办法,培养学生的生存能力。

4、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师生的安全。

5、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二、教务方面安全管理制度

(一)办公室值班制度

1、值班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2、值班期间,值班员应增强责任心,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得无故脱岗、漏岗、擅离职守。因有病有事不能坚持到岗的,要及时向办公室主任请假,经允许后方可离岗。

3、值班员应学会正确使用各种消防设施、器械及报警装置,做好防火、防盗工作,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杜绝长明灯、长流水。

4、在节假日及下班期间,值班人员必须进行检查,确认无事后,方可关门落锁;节假日及下班时间,禁止闲杂人员进入学院各办公室,遇有特殊情况要及时处理和报告,确保安全;

5、在接待来访人员时,必须态度和蔼、耐心解释、热情引导。对上门推销产品、回收杂物等闲杂、可疑人员,值班人员应拒绝其进入办公室;

6、当班时不准酗酒,严禁睡岗。

7、完成值班人员职责内的其它工作任务。

8、值班工作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值班人员应准时交接班,不得随便缺席,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可事先内部调剂解决,并通知办公室,同时做好值班记录。


 

(二)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1、办公室门窗牢固,底楼及无人守护通道上的窗户要有保护栏杆,重要的办公室要安装防盗门及技防设施。

2、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健全,相关人员安全保卫责任落实。

3、工作人员都必须提高警惕,防止不法分子闯入室内。重要的文件、资料要及时送学校档案室保存,个人存放文件、资料要妥善保管,不要乱放乱丢,严防泄密。

4、办公室的钥匙不得转交本室以外的人员使用,严禁将外人或学生单独留在办公室内看书、学习或玩耍。

5、个人办公桌上的钥匙要随身携带,人离时注意关锁门窗。

6、个人的现金、贵重物品不得放在办公室桌抽屉、橱柜,以防被盗。

7、进办公室随带的小包、脱卸的衣服内应取掉个人手机、现金等,防止被外来人员顺手牵羊造成损失。

8、不准在办公室内焚烧杂物、纸张,不准乱接电源、使用大功率用电器,人离时注意关闭电源,认真做好防火工作。


 

(三)印章和保密资料安全管理制度

1、学院党政公章、各部门的公章、都应有专人保管、启用,严格执行领导批准使用制度。

2、任何公章,未经部门领导批准不得带离办公室或借给他人使用。

3、保管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印章,掌握使用原则,不得随便为他人加盖公章。

4、所有保密文件、资料都必须经院办公室登记后方可使用,并按指定对象阅办,不得私下传阅。

5、使用保密文件、资料应及时退还保密档案室,不得长期存放,机密以上文件不准随便摘抄、复印,防止泄密。

6、保密文件、资料严格借阅登记制度,保密员应定期清查收回。

7、保密文件、资料遗失,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报告上级保密部门。

8、保密文件、资料,应按密级规定的机关负责登记销毁,严格审批手续。

 


 

三、实验工程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1、化学危险品应设专用安全柜存放,柜外应有明显的危险品标志,并加双锁保险,由专人负责,领用危险品必须按规定执行,以免酿成事故。

2、实验室供电线路的安装必须符合实验教学的需要和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定期检查,及时维修。

3、实验室要做好防火、防暴、防触电、防中毒、防创伤等工作,要配备灭火机、砂箱等消防器材及化学实验急救器材等防护用品。

4、实验室要采取防盗措施,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非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仪器保管室内。

5、实验室工作人员作为实验室安全防护的责任者,应随时随地按照本制度进行检查,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学校领导要经常督促检查。

6、任何人不得私自将有毒物品带出实验室,违者造成后果应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二)实验室工作制度

1、严格遵守学院的考勤考核制度,坚守岗位,坚持坐班制,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努力完成实验教学任务,切实搞好实验、实训室建设和管理工作。

2、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管理,管好设备帐卡,做好仪器设备购置、维修、报废和事故处理工作;管好低值设备,提倡节约,物尽其用。

3、实验教学文件齐全,开出实验或实训前要进行预做,充分掌握实验目的、要求及方法,预测出实验或实训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解决的途径,并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4、严格执行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5、负责实验或实训室软、硬件安装、维护和管理,及时报修、维修,保持设备完好率不低于95%

6、保持实验和实训室文明整洁,各种设备物品放置有序,不吸烟,不乱丢废物。

7、建立安全责任制,认真执行技术安全各项规定,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做好以防火、防盗、防尘、放毒、防爆、防潮、防锈、防冻、防震、防损坏的十防工作。下班前要整理好仪器、设备,断电断水,关锁门窗。


 

(三)实验室火灾应急预案

1、处理火灾事故的组织

实验室负责人,各实验室值班人员及消防安全员。

2、报警程序

1)迅速组织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补救。

2)根据火警需报警时,立即就近打119报告消防中心,报告内容“西安明德理工学院实训楼发生火灾,请迅速前来补救”,待对方放下电话再挂机。

3)在向学院和学校领导汇报的同时,派人到校门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

3、组织实施

1)若有学生在现场则迅速组织学生有序迅速撤离现场。

2)迅速疏通消防通道,便于消防车辆顺利到达现场。

3)参加人员:在消防车辆到达之前,以实验室人员和学院消防安全人员为主,其余人员(尤其是教师)均有义务参加补救。

4)消防车到来之后,实验室人员配合武警消防人员补救或做好疏导工作。

5)使用器具:灭火器、水桶、脸盆、浸湿的棉被等。

6)在场负责人和消防安全员要迅速组织人员逃生,先救人、后救物。

4、扑救方法

1)扑救固体物品,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

2)扑救液体物品,如油料等,只能使用灭火器、砂土,浸湿的棉被等,决不能用水补救。

5、注意事项

1)火灾第一发现人应当及时报警,如因电源引起则切断电源。

2)火灾事故首要第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补救要在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即先救人,再灭火)

6、相关电话

实验室电话:85603000-8911学校办公室电话:85603158

学院办公室电话:85603006公安局电话:110

学院保卫科电话:85603000-8259火警电话:119急救电话:120


 

(四)实验室计算机操作规程

1、计算机应设专人管理,不得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操作。

2、启动和关闭计算机的过程要正确、规范,主要步骤是:首先要检查计算机有无异常情况,计算机电源应保持良好,插座不得松动,发现有漏电现象应立即切断电源,开机前先接电源、开外设,最后开主机;关机时正好相反,先依次是关闭主机、外设(显示器、打印机等)和电源插座。

3、机器在加电时严禁移动机器及拔、插任何部件的接头。

4、重要数据要随时备份,以防计算机发生故障数据丢失。

5、计算机在运行过程中如突然停电,应及时将电源断开。

6、如发现计算机有不正常现象时应立即停机,请单位计算机负责人检查修复后方可使用。

7、计算机使用人要做好数据资料的保密工作,保证做到涉密计算机不得上网,上网计算机不得涉密。

8、计算机要定期进行软硬件维护。

9、未经厂信息管理站许可,不得擅自拆卸计算机的主机和外设。

10、所有计算机使用人须严格遵守《计算机及网络信息系统管理规定》及上级单位下发的各项计算机规章制度。


 

(五)实验室被盗案件应急预案

1、处理事件的组织

学校后勤保卫部、智能制造与控制技术学院安全领导小组、实验室管理人员。

2、报警程序

1)发现案件时及时向校值班室报警。

2)然后向各级领导汇报,如值班校领导、院领导等。

3)根据案情报告分管领导及学校主要领导。

4)经校领导同意后向主管部门及公安机关报警。

3、处理措施

1)报警后应在原地等候。

2)安排人员保护现场,向相关人员了解被盗物品名称和数量,并做好登记。

3)根据被盗物品的数量和价值,经请示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4)积极协助公安人员勘察现场,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4、注意事项

1)此类案件一般内部掌握,知情者未经允许不得向外界宣扬。

2)注意保护现场,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3)在场人员做好工作,不要因此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学习秩序。

5、相关电话

实验室电话:85603000-8911学校办公室电话:85603158

学院办公室电话:85603006公安局电话:110

学院保卫科电话:85603000-8259


 

(六)实验仪器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为保障仪器设备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安全运行和安全操作,特制订如下规程。

1、凡属首次使用仪器设备,使用前,务必详阅说明书及有关资料,切实掌握其结构原理、性能指标、操作程序及有关注意事项。

2、大型精密仪器设备,操作运行人员必须于使用前经过培训,熟悉设备后方可上机操作。

3、仪器、设备使用前,必须认真检查设备之间联结及外接线(件)是否正确、正常;用电仪器应核查电源插头是否正确插接,电压、频率、指示仪表是否符合仪器使用要求;检查设备是否处于正常状态;指导老师、实验技术人员应负责对参加实验(实习)的学生或其他人员进行系统地讲解并指导使用仪器设备的正确操作方法和程序以及注意事项。

4、仪器运行过程中,实验指导教师不得离岗,并随时观察仪器设备运行情况。学生在实验过程中,严禁乱碰、乱摸实验室及实验台的各接线端头,以防止触及电源造成人身触电事故。对110V以上高电压工作设备,学生在实验电路安装接线完毕,必须认真检查后,经任课老师和实验老师复查才允许通电。

5、实验过程中如遇电源故障或中断,应立即关闭影响仪器设备安全的有关开关,并实施安全保护措施。

6、使用中若遇故障,应停止使用并立即报告仪器管理人;及时做好故障情况记录,除采取必要安全措施外,禁止擅自拆卸。

7、工作完毕,应及时关闭电源(另有规定除外),并按规定做好仪器设备使用记录。

8、使用结束后,使用人应及时恢复仪器至待用的正常状态,并做好设备及场所的清洁工作。

 

 


 

四、学生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生日常安全制度

1、进出校门要自觉履行请假和销假手续。

2、上下楼自觉靠右行走,不急行、不拥挤。

3、严禁在楼道上,教室内追逐打闹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伤。

4、严禁攀爬学校任何一处的围墙,门窗、围栏、阳台及树木、球架,不准上楼房天面。

5、不准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管制刀具及易致伤类器具进校。

6、若照明灯和电风扇等电器发生故障,不得私自动手排除,应报告教师或楼管,由学校电工进行故障排除,不得打开配电箱,触摸电器开关。

7、消防器材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搬动。

8、打扫卫生时注意安全,对高处的玻璃窗和无阳台窗子的外部,不要勉强擦拭。

9、不准私自外出到不明水域游泳。

10、学生不准私自到校外公共场所进行文娱、体育和任何形式的玩乐活动。任何私人聚会,必须征得家长同意。

11、做文明学生,不要有任何故意伤害他人、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不允许在任何场所参与打架斗殴。

12、察觉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老师。遇事冷静,以保全自身安全为重,不冲动蛮干。

13、上实验课要严格遵守实验室的有关安全要求完成实验。

14、课外活动和体育锻炼,要按有关安全规则进行。

15、在往返家校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行路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16、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外集体活动,要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离队个别行动。


 

(二)学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害学生人身安全。

2、学生在校园任何人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严禁老师、员工打骂学生。

3、学生之间应团结友爱,严防发生打架斗殴事件,伤害他人要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4、学院任何部门不准组织学生开展有害学生身体健康的活动。如擅自组织造成后果的由组织者负全部责任。

5、学院任何人无权对学生进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扣压身份证或正常书信,更不准私拆他人信件、包裹。

6、不准歧视个别生理有缺陷和“后进”的学生,所有学生在政治上一律平等。

7、学院应适当组织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对于有危险的劳动项目不得安排学生参加。


 

(三)学生安全防护工作具体办法

1、高度重视学生安全防护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管理措施。利用主题班会、讲座、新媒体平台等多种形式,经常向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其安全防范意识。

2、开展经常性的法制教育,增强学生的法治意识,学会运用合法手段同坏人坏事作斗争,依法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3、教育学生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学校各种规章制度。不抽烟,不酗酒,不参与打架斗殴、滋事扰乱,不参与赌博等非法活动。

4、教育学生遵守交通安全规则,不违章骑车,不酒后驾驶机动车,不乘坐“三无”及超载车辆船只,不强行涉水过河。

5、教育学生安全饮食,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做好流行病、传染病的预防教育工作。

7、禁止学生周内外出到网吧上网,不进入营业性歌舞厅。

8、加强用电安全管理,经常对教室、实验室、学生宿舍的照明线路进行检查,严防电线老化漏电,严禁学生私接电线电器。

9、加强校园安全值班工作,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四)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学生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我院学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校园秩序,营造良好育人环境,根据学院安全稳定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
、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学生突发事件主要是指学生因各种原因引发的罢课、罢考、罢餐及未批准的集会、游行等事件;危及学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突发性意外事件;有心理原因引发的学生自虐、自残、自杀性事件;学生离校出走或失踪事件;学生打架或群殴事件;学生重大失窃事件;学生发生交通意外或其他重大恶性事故;学生宿舍发生火灾事件;学生酗酒、疾病、视为重大或发生群体流行疾病等事件。
2
、本预案是智能制造与控制技术学院处理学生突发事件的主要依据

学生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理预案,全力投入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3
、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原则
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遵循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的原则。
4
、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成立智能制造与控制技术学院学生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由智能制造与控制技术学院院长任组长,副院长、党委书记任副组长,成员由学院办公室主任、辅导员、各班班长、宿舍舍长、学生党员组成。

学生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了解和掌握学生突发事件的情况,控制局面,阻止事态发展,并研究突发事件处理的具体策略;

2)组织和指挥各方面力量处理突发事件,并及时将重大恶性突发事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3)负责事件的调查和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工作;
4)总结事件教训,提出整改措施。
5
、学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1)学生因各种原因引发的罢课、罢考、罢餐及未经比准的集会、游行等群体性事件的处理;

1)学生发生群体性事件知情人员应及时将情况报告辅导员;

2)辅导员获悉情况后,应立即向学院党委书记汇报,并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规劝疏导,说服参与学生,防止事态进一步发展;

3)院里在获悉情况后应立即报告党委学生工作部和上级领导;

4)对事件进行调查了解,掌握事件的参与人员和重点组织人员,妥善做好学生思想教育工作。

2)学生离校出走或失踪事件的处理

1)学生擅自离校后,知情人员应及时将情况报告辅导员;

2)辅导员在获悉学生擅自离校的情况后,应立即向党委书记汇报,同时进行调查了解;对去向不明的学生应立即组织查找,及时查明该学生的去向;
3)
在无法查明学生去向的情况下,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同时向党委学生工作部汇报。

3)学生打架或群殴事件的处理
1)
学生发生打架或群殴事件,知情人员应立即报告学院保卫部门,同时及时将情况报告辅导员;
2)
辅导员在获悉情况后,应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设法稳定局势,防止事态恶化;如有人员受伤,应立即组织人员将伤员送至校医院或市区医院诊治;同时辅导员应立即将情况向党委书记汇报;

3)党委书记应在获悉情况后及时报告院长及学工部领导;

4)发生学生伤亡的,学院应及时将情况通知学生家长,并做好家长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5)
学院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尽早向目击者了解事件的真实情况,及时查清突发事件的原因和经过;
6)
学院应立即提出整改措施,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

4)学生重大失窃事件的处理
1)
学生发生重大失窃事件,应在第一时间向学校保卫处报案,并将情况报告辅导员;
2)
辅导员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组织保护现场;
3)
学校保卫部门在接到学生或老师的报案后,应立即组织人员到达现场进行勘察,并决定是否向公安机关报案;
4)
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现场勘察和事件的调查工作。
5)学生发生交通意外或其他重大恶性事故的处理
1)
学生发生交通事故,辅导员在接到通知后向党委书记汇报,并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
2)
党委书记应及时将情况向院长和学工部有关领导汇报,并积极配合医院和交警部门,做好学生的救治和事故处理工作;
3)
做好学生家长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4)
做好其他学生的心理安抚和疏导工作。
6)学生宿舍发生火灾等突发事件的处理
1)
学生宿舍发现火情后,积极开展灭火自救,同时立即向学院后勤、辅导员、学校保卫部门报告;
2)
党委书记、辅导员在获悉情况后,应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控制局面,组织营救,如有人员受伤,应立即组织将伤员送至医院诊治;同时将情况向学院领导、相关部门汇报;
3)
做好学生的心理安抚和疏导工作。
7)学生突发性疾病、食物中毒或发生群体性流行疾病等事件的处理。
1)
学生发生突发性疾病或食物中毒后,立即报告辅导员、党委书记和党委学生工作部;
2)
迅速组织人员将患者送至校医务室救治,同时向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
3)
学生患重大或急需转院治疗的疾病,学院遵重医生意见转医院并通知学生家长;
4)
发生群体性流行疾病,辅导员立即同校医务室取得联系,同时及早采取隔离措施,并向分管领导和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报告;并积极配合医疗、防疫等机构做好现场消毒、取样分析等工作。
8)心理援助与危机干预处理
1)
成立心理援助与危机干预工作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心理辅导员、辅导员为主组成心理援助与危机干预工作小组;
2)
每年新生进校配合学院心理咨询中心建好学生的心理档案数据库,落实定期追踪;
3)
对于有过激行为(如自杀)、突发精神障碍的学生以及其他严重影响校园稳定的危机情况,辅导员应尽力做好前期处理工作,并及时与学院心理咨询中心、学生家长联系;决定最后干预方案,并备案。
对重大的学生突发事件迟报、漏报、瞒报、虚报的,对获悉学生突发事件发生而未及时到位进行处理的老师、学生干部,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6、对学生突发事件的应急保障和管理

1)人员保障

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成员为学生突发事件处置的骨干和主力军。必要时,动员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学生干部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2)通信保障

建立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的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电话、手机畅通,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3)经费保障

合理利用学生工作部设立的应急保障专项经费,必要情况下由系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及时筹措,并对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

4)车辆保障

值班人员负责应急交通工具的安排、调度,并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对现场及相关通道实施交通管制,开通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处置工作顺利开展。

5)宣传教育

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应熟练掌握本规定的要求,并对所带学生进行宣传,确保学生知晓出现重大突发事件的反应、求助和防范途径。

6)预案演练

在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每年不少于两次的安全训练和演练。

7)责任与奖惩

突发事件发生时,现场所有人员都有维护稳定以及开展自救、抢救人员和公共财产等义务。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成员根据突发事件的实际,履行各自的职责。对在突发事件中见义勇为、积极参与抢险救灾而牺牲或受伤的师生员工,学院按有关规定上报请求给予报功、奖励、抚恤、救治等。在突发事件发生期间,散布谎言、煽动群众、扰乱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的,给予相应处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重点学生管理办法

为认真做好重点学生工作,维护校园的安全稳定,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1、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心理障碍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业困难学生等。(以下简称重点学生

2、重点学生管理,遵循以人为本,教育在先,预防为主的原则。

3、建立事前防范、教育为主的工作机制。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学生日常管理。每学期初作好重点学生的排查确认工作,对重点学生做到心中有数。强化辅导员的责任意识,深入学生宿舍、课堂了解情况,对各类重点学生的安全危机制定相应的预案。经常找他们谈心,每次谈心情况做好记录。安排学生干部、骨干,管理、帮助、监护重点学生,将他们置于视线之内。

4、建立信息档案。通过对重点学生心理、生理健康普查,建立电子档案,内容包括:学生表现情况;联系方式;帮扶、监护学生联系信息。详细记录辅导员与重点学生所做工作情况,辅导员与家长通报学生在学校的思想、表现情况。

5、健全工作体系。建立以学院院长、党委书记为领导、学生工作部协助,辅导员具体落实,党员、骨干、公寓管理人员为主体的自上而下的工作体系,掌握学生信息动态,做到情况明,信息灵。

6、针对不同种类重点学生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管理工作。做到解决思想问题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

1)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教育管理。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思想工作,引导他们自立、自强,帮助他们摆脱自卑心理,正确对待经济上的困难。努力完善现有的奖、贷、助、补的资助体系,扩大资助受益面与资助额度。保证特困学生受到国家资助,优先安排勤工助学。

2)做好学业有困难学生的教育管理。从树立学习信心入手,帮助他们寻找学业困难的根源,激发他们学习积极性、主动性。组织班主任、学习成绩优秀学生帮助他们分析所学课程的特点,指导他们改进学习方法。认真落实学籍预警制度,及时将学生学习情况通报家长,严格执行学籍管理规定。

3)做好心理有障碍学生的教育管理。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及时发现有心理障碍的学生,心理咨询室进行心理测试鉴定,给予心理辅导。对存在心理问题的学生建立心理健康档案,督促家长及时带学生就诊,问题严重的学生要与家长签订安全协议,明确责任,由家长陪读或劝其休学、退学。

7、完善制度建设。

1)实行领导责任制,学院院长、党委书记是维护学院学生安全稳定和教育管理重点学生的第一责任人。做好学生中突出矛盾的化解工作,经常分析排查重点学生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制定相关工作预案。

2)警钟长鸣,居安思危,努力提高学生管理干部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一旦突发事件发生,争取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介入,第一时间处置,以救护生命为第一原则,及时上报相关信息。

3)所有值班人员必须住校值班,不得电话值班、遥控指挥。学院及各系设立值班电话,并将电话号码告知全体学生,严格执行辅导员周日返校制度。

4)建立和完善校园110”园区110”医院120”报警求助系统和校园重点部位监控系统。

8、健全危机事件管理处置机构。由主管院领导组成处置危机事件的决策中枢机构,党工委组织宣传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后勤安保部部等职能部门组成危机事件处理的执行机构。


 

(六)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学生公寓是学生生活、学习和学院育人的重要场所。要坚持以学生为本的指导思想,以“强化管理、预防为主”为基本原则,共同维护学生宿舍文明安全的长效机制,避免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学院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和安全稳定。

1、按照学院、年级、班级相对集中的原则,统一安排学生入住,凡住宿学生每年须按规定缴纳住宿费,并办理住宿手续。

2、在校学生原则上必须住校,学生毕业或中途退学时须持手续单,到后勤安保部物业科办理退宿手续。学生住宿期间不得私自调换宿舍,确需调换,应按学院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3、住宿学生应遵守公寓作息时间,每天早600开门,晚23:30门。学生有需要晚归必须事先向学院申请,批准后,向值班人员说明事由,在值班室登记,入公寓时须提交审批单,出示有效证件,待验明身份并登记后方可进入宿舍。晚休时间需外出的学生(如看急诊等),必须报告辅导员,由辅导员通知公寓值班员,登记后方可外出。
4
、对于不遵守公寓有关管理规定,无正常理由晚归或夜不归宿的住宿学生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1)对于无正常理由晚归的处理规定:累计一学期三次以下者,给予学院内批评教育;累计一学期三次者,给予全院通报批评;累计一学期四次者,给予警告处分;累计一学期四次以上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2)对于无正常理由夜不归宿的处理规定:累计一学期一次者,给予学院内批评教育;累计一学期两次者,给予全院通报批评;累计一学期三次者,给予警告处分;累计一学期三次以上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5、学生公寓严禁留宿他人,严禁异性学生进入,否则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以上处分;留宿异性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6
、学生家长、非住宿学生不得随意进入公寓楼。如有特殊情况,应持本人有效证件由被来访学生确认后,在公寓值班室登记,带领进入。离开时由值班员注明时间(必须在23:00以前离开公寓)。外来单位人员进入公寓时,应持学院负责部门介绍信,登记允许后方可进入,离开时由值班员注明时间。
7
、严禁携带有毒物品与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反动淫秽书刊、音像制品进入学生宿舍,严禁将违法犯罪人员带入宿舍,如有违反严肃处理。

8、住宿学生不得在宿舍或公寓区酗酒、聚众闹事、打麻将、参与或聚众赌博、吸毒、传播、复制、叛卖非法出版物,不得进行非法传销和邪教、封建迷信活动,不得从事或参与有损大学生形象、有损社会公德的活动,违者按《西安明德理工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9、学生在宿舍使用计算机、网络等,应遵守《西安明德理工学院学生宿舍网络管理办法》,以及《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33号)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以上处分。

10、学生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个人钱财、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防止可疑人员进入公寓破坏和盗窃;个人有效证件不要外借,不要购买陌生人推销的商品,以免上当受骗。

11、严禁在宿舍内乱接电源、私拉电线;严禁使用热得快、电饭锅、电热杯、电热毯、电磁炉等大功率用电器,一经发现,除没收违禁品外,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记过或以上处分。

12、学生要积极配合管理人员做好楼内安全保卫工作,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应急处理准备,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值班室等部门报告。

13、学生养成离开宿舍时关闭水电开关。

14、学生携带大件或贵重物品(如电脑)离开公寓时,应主动接受公寓值班员查验登记,开具出门证后方可离开。

15、住宿学生应自觉遵守公共秩序、爱护公共财物,因人为原因损坏公物者,应按照《公寓物品损坏赔偿标准》进行赔偿。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记过或以上处分;引起法律责任的,移送公安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理:
1)在公寓楼道内大声喧哗,打闹或进行剧烈的体育运动,或从事影响别人正常学习、休息的活动者;

2)随地吐痰、倒水、丢果皮、纸屑等,以及在公寓区抽烟者;
3)乱抛果皮,纸屑等杂物和在墙壁上涂写刻画或随意张贴着;

4)从窗口向外泼水、倒垃圾、扔杂物者;
5)擅自在公寓内或公寓区养宠物,经批评教育不改者;
6)擅自搬挪、拆卸公寓内或公寓区域的各种公共设施者;
7)违反公寓消防、用电的相关规定,私拉电线,乱接插座者;
8)将各种酒类带入学生公寓,以及酗酒者;
9)在公寓使用明火或焚烧纸屑等物品的,熄灯后使用蜡烛照明者;
10)未经允许,私自拆除和另加门锁者;
11)对管理人员或工作人员态度不好并恶语伤人、伙同他人起哄或阻碍管理人员执行公务不听劝告者;
12)将垃圾倾倒和长时间滞留在楼道内者;

13)其它违反国家、学校有关住宿管理规定者。

16、毕业生离院应办理离院手续,应将宿舍内公共物品清点完毕后,按照毕业生公寓退宿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17、毕业生办理离院手续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个人所有物品带走,腾空房间,柜橱。否则,公寓管理部门将统一组织清理,并按有关规定处理遗留物品。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办理离院手续:

1)未交清住宿费用;

2)未结清水电费用;

3)不按时交宿舍房间钥匙;

4)公寓内公共物品有损坏,不按规定照价赔偿。

18、毕业生应文明离院,不得出现乱扔物品、砸损公共设施等行为,违者视情节严重给予严重警告或以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者,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19、学生公寓公共部分卫生由保洁员每天进行保洁,并定期进行消毒。各宿舍内卫生由宿舍成员轮流值日,由宿舍长督促检查。严禁在走廊和大厅存放任何物品,以及自行车。垃圾一律倒在一楼垃圾桶内,不得堆放在门口、走廊。

20、住宿学生应自觉接受学院相关部门和学生会等组织的安全、卫生检查。并作为学习型文明宿舍评比的依据之一。

21
、每个宿舍由宿舍成员推选舍长1人,舍长负责安排轮流值日。值日生要按要求打扫卫生,把垃圾装袋放到公寓楼外垃圾堆放处,不得在楼道内堆放垃圾。

22、学生要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勤整床铺,勤洗、晾晒被褥,做到不在阳台、桌上桌下堆放杂物,不乱挂、乱放衣物。


 

 

(七)学生请销假制度

学校实行严格门禁管理。学生要严格遵守学校进出管理规定,非必要不外出,做到学习、生活空间相对固定。

1.周内外出(省内出行)须使用今日校园线上请假,请假1天内且不在校外过夜,由辅导员审批。请假1天且在校外过夜、1天以上3天以内由辅导员审核后,学院党委书记审批,进出校门时刷今日校园二维码核验身份。请假3天以上,按照学校学生请销假制度办理线下请假手续。1天为0点至24点,不计算假期时间。

2.周末外出(省内出行)需向辅导员报备,经过同意后,凭学生证或一卡通进出校园,周日晚18:00前必须返校。

3.未办理请假或报备手续外出及翻墙外出学生一经发现,将按照《学生手册》严肃处理。出校后避免到人群聚集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场所,在公共场所保持社交距离。

4、全体学生通过今日校园做好每日健康信息填报。未按要求填报、代填每日健康信息的学生一经发现由学院严肃处理。填写的各项信息要求真实、准确,如谎报、漏报、瞒报病史、外出史、隐瞒与新冠肺炎确诊患者或疑似患者接触史,如造成疫情扩散,要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出现发热等疑似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做好信息上报,并参照发热学生就医处置流程处理。

5、严格管理学生省外出行,未经学校允许,任何学生不得私自省外出行。

1)如因特殊原因确需前往省外的学生,须向学院提出申请,说明出省的事由、起止日期、活动轨迹、所乘交通工具、紧急联系人等信息,经学院同意后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审核备案,学生方可出省。外出途中应做好个人防护,如行程有所变化,及时向辅导员报备,到达目的地后应遵守当地的防控要求。

2)学生省外返校,须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说明在省外活动轨迹、返程交通工具、紧急联系人等信息,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经学院同意后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审核备案。途中应做好个人防护,如行程有所变化,及时向辅导员报备。

6、发热学生就医

1)信息上报流程

发热学生应第一时间报告辅导员,由辅导员联系学生家长上并报学院党委书记,党委书记将发热学生信息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备案。

2)就医处置流程

20点至次日8点为值班时段。发热学生做好个人防护,前往校卫生所进行初诊,如校卫生所建议外出就医,由辅导员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带班老师联系后勤车队安排专用车辆送往定点医院发热门诊进行检查,辅导员陪同,检查项目应包括出血热筛查、核酸检测等。如发热学生排除出血热,且相应病症治疗结束,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可联系专用车辆将学生接回,到校后立即隔离,待核酸检测结果出来且为阴性后方可解除隔离。

8点至20点为正常时段。发热学生做好个人防护,前往校卫生所进行初诊,如校卫生所建议外出就医,由学院党委书记联系后勤车队安排专用车辆送往定点医院发热门诊进行检查,辅导员陪同,检查项目应包括出血热筛查、核酸检测等。如发热学生排除出血热,相应病症治疗结束,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后方可返校。

发热学生外出就医由家长接管。辅导员应及时了解学生治疗情况,做好相关记录。学生康复后提供出血热筛查结果、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申请返校。

落实发热学生追踪制度及因病缺勤登记制度。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将登记表交党委学生工作部。


 

(八)学生工作值班制度

建立学生工作值班制度是为做好学生工作值班管理,及时应对突发事件,促进学生工作值班与应急事件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坚决维护学生的稳定安全,着力保障良好的教学秩序,大力促进班风学风建设。

1、学生工作值班职责

1)了解掌握全校学生在校的各项活动情况。

2)党委学生工作部值班员为带班人员,负责安排和组织当日的值班工作,落实各学院值班到岗情况,值班结束后在OA上填写值班记录。
   
3)认真做好值班检查工作。

1)早检查:检查大一大二辅导员在位情况、大一大二学生早读情况,检查第一节课学生上课情况等。

2)晚检查:检查大一大二辅导员到位情况、大一大二学生晚自习情况,巡查学生公寓、学生食堂等区域,抽查学生宿舍。
    3
)禁烟督查:上下午两个大课间,检查教学区学生禁烟落实情况。
    4
)完成临时安排的其它专项安全检查工作。

4)落实值班痕迹管理,做好记录,对存在问题及时反馈,做好值班交接工作。

5)及时妥善处理学生突发事件,将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过程、处理方法、结果等及时向党委学生工作部及学校值班人员报告。

2、学生工作值班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学院党委书记为该院学生工作值班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组织好学院的值班工作。

2)严格遵守值班时间规定。

1)日常值班:每晚19:00前在党委学生工作部办公室签到,次日早7:301号教学楼西门口签到。值班时间为当日早8:00至次日早8:00

2)节假日(含周末)值班:晚上19:00和次日早9:00-10:00在党委学生工作部办公室签到。

3)大一大二留校辅导员与值班签到时间地点一致。

4)周末返校签到时间19:00-20:00,地点:党委学生工作部办公室。

5)值班人员如遇特殊情况无法按时签到,须事先向带班人员电话说明情况, 带班人员做好相关记录。

6)严格执行值班安排,因故不能值班时要提前协调好值班人员,在OA上填写调班申请,严禁私自调班。

3)严明值班工作纪律。全体值班人员严格执行签到制度,值班期间严禁喝酒、离校、代签到;严禁参与晚上、周末的监考工作。

4)认真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全体值班人员要树立安全无小事,防患于未然的责任意识,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重要时期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上一条:学院与苏州天准科技有限公司共建联合实验室

下一条:学院各基层党支部组织开展实验室搬迁志愿服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