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概况
部门职能
科研与校企合作处科室工作职责

科研管理科

1. 编制科研工作发展规划,制并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2. 负责组织制订、修订学校科研政策及科研管理规章制度;

3. 负责组织国家层面、科技部、教育部及其他省部级纵向科研项目的申报工作,并对已立项项目进行检查、鉴定和验收;负责组织评审学校科研基金项目并组织项目的检查和验收;

4. 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和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工作;协助各单位开展科研的社会服务工作,协助争取横向科研项目,并负责横向科研项目的协调和管理工作;

5. 组织科技成果奖的申报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科技成果的鉴定与评价;

6. 负责市级以上科研平台的申报、检查、评估、验证等工作;负责校级科研平台的建设、评估及向省、市科技管理单位的推送;

7. 负责学报征稿、编辑、出版、管理工作;

8. 负责年度科研统计数据的汇总及上报工作;负责科研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9. 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校企合作科

1. 编制学校校企合作发展规划,制并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2. 负责与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和企业建立合作协调机制,管理校地、校企和校校产学研用合作育人平台及现代产业学院建设

3. 负责组织和参加产学研合作交流会议,发布合作需求和科成果信息,拓展校外科技合作;

4. 负责校地、校企和校校合作的协调与管理;整合各部门资源,搭建平台;负责校企合作项目的统计、合同管理、总结等管理和指导工作;

5. 负责管理学校学术活动,协助其他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等举办校级学术报告会,主办、承办全国性学术会议及重大学术交流活动;

6. 负责政府、企事业单位在我校设立的科技合作平台管理工作;

7. 负责对接科研院所等研究机构,开展对外技术交流与合作;

8. 负责学校科协和社科联与省、市科协和社科联的联系对接

9. 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