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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动态
通知公告
【公示】西安明德理工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关于2023级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新生放弃入学资格的公示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41号)、《西安明德理工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相关规定,2022年被我校录取的成人高等教育新生,须按相关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新生入学报到手续,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现将放弃入学资格名单予以公示(后附),学生本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学籍部门提出,公示期内未提出异议者视为无异议,公示期结束后将对已公示的学生在学信平台中进行放弃入学资格注册。  

公示期:2023年3月27日-3月29日

联系人:老师

联系电话:029-85603000-8332

 

 

 

 

 

 

西安明德理工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3月26日

 

 

附:2023级放弃入学资格学生名单(含主动申请放弃入学资格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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