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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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停用西安市医疗保险卡的通知

西安市全体医疗保险参保职工:

按照国家医保局全国医保信息化建设“一盘棋”部署,西安拟于11月下旬切换医保信息系统,正式上线全国统一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 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在全市上线后,将大幅提升我市医疗保障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为广大参保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医保服务。

为提升“通用性”和“便捷度”,实现全国统一,根据国家标准要求,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不再支持西安市医疗保险卡(以下简称“医保卡”)就医刷卡结算。2021年11月1日开始,西安市医保卡停止制发、补办;切换上线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之日起,现行医保卡停止使用;切换上线期间,部分医保业务暂停服务。医保卡停用后,参保职工的医保待遇不受任何影响,个人账户余额及每月资金划入会继续结存于原有账户中。

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在我市正式上线运行后,参保职工可凭医保电子凭证、社会保障卡、居民身份证中任意一种介质到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和结算,正常使用医保卡原有账户及资金,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均支持三种介质的医保业务使用。

一、医保电子凭证

医保电子凭证是全国医保线上业务唯一身份凭证,是参保人拥有“一人一码”的“电子医保”,目前我市已有787万参保群众激活了医保电子凭证。通过实名认证申领与激活,开通医保电子凭证后,参保人就能享受“就医购药不带卡、看病只需医保码”的便捷服务。参保人不仅可以在户籍所在地用医保电子凭证看病买药,还将实现异地互通,就算在外地也能轻松就医购药。

参保人如无医保电子凭证,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手机APP、“西安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支付宝、微信、相关合作银行等渠道激活医保电子凭证。激活、使用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可咨询西安市本级、各区县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手机APP支持外籍护照、港澳通行证等相关证件激活医保电子凭证。

二、社会保障卡

社会保障卡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制发,西安市社会保障卡已兼具医疗保障就医、购药、结算功能,目前我市社会保障卡制卡数已达1105万张。

凡参加西安市社会保险的人员均可通过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西安人社通”手机APP、“西安人社12333”微信公众号、支付宝、相关合作银行等渠道办理社会保障卡申领、查询等业务,12333提供社会保障卡有关问题咨询,挂失补办业务需通过相关合作银行进行办理。

正常情况下,西安市社会保障卡自动绑定西安职工个人医保账户;若参保人员参加西安市职工医疗保险但已领取其他地区的社会保障卡,或者医保多账户人员,请持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到西安市人社大厦一层(雁塔区建工路28A)进行医保功能绑定业务,也可到各区县人社部门社会保障卡经办点进行绑定。

三、居民身份证

居民身份证具备医保身份识别和就医结算功能。

所有参保人均可持公安部门制发的居民身份证进行医保身份识别和就医结算。城镇职工参保人员在使用身份证就医结算时,还需输入个人医保电子凭证的密码进行验证。

为避免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上线后发生医保无法结算等影响医疗保障待遇享受的情况,请广大参保人及时激活医保电子凭证或绑定社会保障卡医保账户。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我市医保部门。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各参保人、相关单位和社会各界谅解。

西安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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