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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5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5〕3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4〕52号)以及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关于集中开展流动党员登记、接收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毕业生党员教育管理,确保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学校实际,现将做好2025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关系转接对象

2025届毕业生党员

二、组织关系转接原则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要按照应转尽转、分类进行的原则。

1.升学或已落实工作单位且工作单位建立党组织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应转移到升学单位或就业单位党组织。

2.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或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应转移到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3.对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毕业生党员,可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基层党组织。党员出国(境)前,基层党组织应要求其提交保留组织关系的书面申请,说明学习地点、时间、留学方式、联系方式、境内联系人等情况,经基层党委(党总支)审批后,报党委组织宣传部登记备案。

三、组织关系转接方式

1.组织关系转接到省内的。需通过陕西省党建信息化平台进行操作,不开具纸质版组织关系介绍信(部分银行和部队系统未接入平台的,需通过纸质版组织关系介绍信转接),网络系统转接成功后,需在党内统计系统WEB单机版中进行数据同步。

2.组织关系转接到省外的。需通过陕西省党建信息化平台进行操作,同时开具纸质版组织关系介绍信。网络系统转接成功或收到纸质版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后,需在党内统计系统WEB单机版中进行数据同步。

四、毕业生党员教育管理

1.加强毕业生党员的理想信念教育

党支部应教育引导毕业生党员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教育引导毕业生党员在实现民族复兴的赛道上勇争先。在毕业前以“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初心使命”为主题开展一次党日活动,通过重温入党誓词、“政治生日会”、专题党课、毕业生座谈会、谈心谈话等方式,引导和勉励毕业生党员在新时代的征途上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修养、厚植家国情怀、增强身份意识,在新岗位上继续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加强毕业生党员的爱国荣校教育

党支部要认真组织开展爱国荣校系列教育活动,增强毕业生党员对学校的归属感和认同感,增强回报社会、奉献国家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激励毕业生党员牢记“国之大者”,积极投身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激发毕业生党员的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在新岗位上继续秉承“明德 亲民 至善”的校训精神,敬业奉献,开拓创新,努力成长为栋梁之材,为党旗增辉,为母校添彩。

3.加强毕业生党员的组织纪律教育

党支部应以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为契机,教育引导毕业生党员持续加强作风建设,把增强党员意识和党性修养融入日常、化为习惯,在文明离校的过程中争作表率,扣好开启人生新征程的“第一粒扣子”。党支部应进一步提高毕业生党员对组织关系转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督促和提醒毕业生党员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要求毕业生党员积极参加转入党组织的组织生活,按期交纳党费,完成好党组织安排的工作任务。

五、注意事项

1.毕业生党员档案材料包括《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入党志愿书》《预备党员教育考察转正登记表》《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等。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对党员档案材料进行全面核查,重点查看材料中签名、签章、时间是否齐全、规范,内容填写是否准确、完整,确保转出党员材料完整规范。

2.按照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求,严明党内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对于毕业离校后,拒不接转党员组织关系,连续超过6个月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组织所分配工作的毕业生党员,党支部要批评教育,限期转出。经多次提醒仍不改正的党员,按照《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进行处置。

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认真统计、准确填写《2025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并于6月30日前将电子版、纸质版材料报送党委组织宣传部。

如有需要,毕业生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的材料也应由所属党支部及时完善,用档案袋密封并加盖基层党委(党总支)公章后转接到新的党组织跟进培养考察。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是党员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高度重视,严肃对待,确保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2.认真落实。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认真核实本单位毕业生党员名单,建立工作台账,落实好党组织关系转接的具体名称,确保接收党组织信息准确无误。

3.强化责任。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跟进工作,指派专人不定期落实组织关系转接的进度,确保每位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顺利转接。

联系人:柴林 电话:8251

附件:2025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情况统计表

党委组织宣传部

202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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