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奖助学金
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各市(区)教育局、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做好201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根据2012年学生资助工作安排,现就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认定工作

陕西省在校大学生、外省就读的在校大学生及新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其资格认定工作,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完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陕教贷〔2012〕2号)规定执行。

二、贷款申请

2012年申请贷款的学生通过资格认定后,应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在线服务系统在线申请,学生可选择“使用登录名登录”或“使用身份证登录”两种方式登录,网址为:http://www.csls.cdb.com.cn或https://sls.cdb.com.cn,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申请信息,导出并打印《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三、时间安排

(一)陕西省在校大学生及外省就读在校大学生申请办理贷款时间:2012年6月20日至7月底,在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

(二)新生申请办理时间:2012年8月1日至30日,在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

四、其他工作

(一)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录入工作。借款学生成功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之后,国家开发银行基层金融业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基层系统)自动生成贷款受理证明和验证码,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打印借款合同的同时,通过基层系统打印贷款受理证明和验证码,并加盖县资助管理中心公章,借款学生持受理证明和验证码赴高校报到;高校资助中心工作人员根据受理证明,在基层系统中录入欠缴金额并确认验证码;县(区)资助中心通过基层系统确认,电子合同回执单即可生效。

(二)做好贷款学生毕业信息确认工作。为加强对学生的贷款管理,保证学生信息的准确性,高校在学生毕业之前应组织学生对其个人基本信息、联系方式、账户信息、贷款情况等进行确认。学生确认后,需要修改学生信息的,督促学生使用“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修改其个人信息或者督促学生回其所属县资助中心处办理。

五、工作要求

(一)做好政策宣传,尤其是贫困边远地区的宣传工作。各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全方位、多角度地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的宣传工作;创新宣传手段,改进宣传方式,加强政策解读;贫困地区要重点加强对边远山区等信息比较闭塞地区的宣传,多关注这些地区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的上学难的问题,有应届毕业生的高中,要做好这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宣传工作,真正做到资助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本地大学生及其家长充分了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内容和意义。

(二)认真做好贷款学生的受理工作。各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督促所属县(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在受理申请工作中应精心组织、统筹安排,避免发生群体性事件。县区尽早配备充足的人员、设备和经费,保证足够的办理窗口数量。受理量大的地区,要配备现场咨询和管理人员。按照“早入学、先办理”的原则,以学校或乡镇为单位,组织学生分批办理,妥善安排受理进度,避免学生和家长过度集中。保证辖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够办理到贷款,按时顺利入学。

联系人:姬建鹏 联系电话:029—88668831

二○一二年五月九日

(全文公开)

主题词:学生 贷款 工作 通知

抄送:省财政厅、国家开发银行陕西省分行。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2年5月10日印发

打印人:任芸 校对人:姬建鹏 共印12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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