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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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明德理工学院关于2020年度信息公开工作的报告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及学院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西安明德理工学院认真组织开展了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形成了《西安明德理工学院2020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具体内容如下:(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9月1日起至2020年8月31日止)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9-2020学年,西安明德理工学院结合学院2020年工作要点,不断加强重点领域和全院各类信息的主动公开,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和投资方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落实信息公开职责,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促进学院各项事业健康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

学院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学生为根、以育人为本、以教师为要、以责任为重”的办学理念,从思想上统一认识,组织上加强领导,行动上积极落实,结合民办高校实际对照检查各事项公开情况。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着力推进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与制度化,充分发挥信息公开在服务公众、服务师生、接受监督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强督促检查,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依法获取学院信息,并依法接受社会监督。

(二)严格依法依规,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效性

信息公开工作由学院办公室牵头负责,党委(党委学生)工作部、人力资源部、教务科研部、财务资产部、招生就业中心等相关职能部门联动,不断强化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程度,提高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学院各责任部门坚持通过学院官网、金叶集团协同管理平台、微信平台、微博平台、公告栏、院报、学报、党政联席会、院长办公会以及各类各级干部会议等多种途径和渠道,及时全面地向师生和社会发布相关信息,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透明度,有效保障了师生和考生的知情权。通过信息公开工作,学院进一步规范了教育教学管理行为,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也规范了管理运作程序。

(三)突出关键领域信息公开,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根据“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学院要求各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按照规定,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的审批程序,“先审查,后公开”防止泄密事件发生,确保信息公开过程依法、及时、准确。学院高度重视涉及师生切身利益和社会公众高度关注的关键领域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印发公文、学院网站改版、成立融媒体中心等形式,进一步加大对关系师生员工切身利益信息的公开力度,重点加大机构调整、干部聘任、招生考试、财务收费、人事招聘、职称评审、基建项目、学生奖助学金发放等重点工作信息的公开,不断深化公开范围与公开内容,保障师生及社会公众对学院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切实接受全社会的监督。

、主动公开情况

(一) 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1.依托网络平台发布信息情况。本学年学院通过官网向全院师生和社会公布要闻信息475篇;官方微博公布信息1304条、阅读量达800万余次,被78余家媒体转载信息300余次,总点击量达1000万余次;官方微信公布信息337条、阅读量达100万余次。通过OA办公平台发布1708条信息。

 2.依托会议、文件、院报、学报等形式发布信息情况。本学年学院党委制定下发相关党建工作文件11份,修订完善党建工作制度10个,召开党委会5次,完成会议纪要5份。学院召开院长办公会22次,党政联席会13次,编辑印发行政文件269份,收到上级来文723份,出版《西安明德理工学院学报》2期,召开全院干部大会8次。

 3.其它形式信息发布信息情况。学院还利用师生座谈会、院长书记邮箱复函、网站在线咨询、LED电子屏、各种信息宣传栏等途径主动发布学院重大发展事项、外校来院交流信息、考生家长关心的问题等各类信息。

(二)信息公开清单落实情况

 1.基本信息公开情况。主要包括学院名称、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办学理念、办学层次、办学规模、领导班子简介及分工、机构设置、专业情况、规章制度、在校生情况、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等办学基本情况。学院章程、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安排、学院重大活动等均按照要求在学院官网及信息公开网站公开。

 2.招生考试信息公开情况。学院高度重视招生信息公开,已形成以电话、网络、广播电视、传统纸媒、新媒体等为媒介的多元化、立体式的招生信息发布与公开体系。通过举办校园开放日、参与友好中学重大活动等实体活动向社会及广大考生全面公开。

 3.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公开情况。学院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陕西省教育厅规定,积极推进财务、资产信息公开工作,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学院财务、资产管理和提升服务水平的有力举措。学院每年接受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会计师事务所的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学院财务报表纳入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对外公告。学院收费项目每年抄送陕西省教育厅及物价局,并制作收费项目及标准公示牌放置学院收费窗口及新生报到处,在《新生入学须知》中向学生明确告知,全面接受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4.人事师资信息公开情况。为了让社会公众更好地了解学院干部任免、招聘工作的相关内容,公开了包括干部考察、公示等程序,公开了专业职称的评选条件、程序、结果等信息,公开了教职工培训、学习等有关人事工作信息。学院借助大型人才招聘网站、校园招聘以及学院网站及时公开了相关招聘信息、拟聘人员公示等信息,所有环节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有效吸引优秀人才,提高了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5.教学质量信息公开情况。公开内容包括教育教学基本情况,涵盖学院定位、办学理念、办学目标、本科专业设置情况、在校生情况、国际化教育;师资与办学条件,包括师资队伍数量及结构,以及办学条件;教学建设与教学改革的创新及完善情况;创新创业教育的开展情况;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基本情况;学生学习效果;校园文化建设等多个方面进行信息公开,方便广大师生及时获取有关学业信息。

 6.学生管理服务及学风建设信息公开情况。通过学院官网、将学生工作政策和规章制度、办事流程、评优和评奖(助)学金的结果、学生申述办法等信息进行了公开,可供师生随时查询,保证了学生各项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

 7.学位、专业信息。学院通过官网和招生简章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拟新增学位授权相关信息。

 8.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学院通过官网及时公布学院国际合作项目动态。

 9.其他信息公开情况。依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要求,及时通过信息公开网公开了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预警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情况

2019-2020学年,学院未收到需受理或答复的师生和公众信息公开的申请,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和减免费用的情况。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2019-2020学年,学院重要、重大、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信息通过多种途径及时公开,师生反映良好。

五、因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2019-2020学年,学院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工作而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的新举措、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9-2020学年,学院在稳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同时,通过网站改版、加强融媒体中心建设,拓展宣传渠道等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但该项工作仍然存在不足之处,主要有:学院各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需要进一步提高;各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对信息公开内容理解上存在偏差;个别部门信息更新不够及时,程序上不够规范;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教育有待进一步加强。针对以上存在问题,学院将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一)制定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不断完善学院、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两级管理,建立科学高效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切实把信息公开纳入日常管理工作范围,进一步明确责任。结合学院工作实际情况,研究完善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和规范,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明确学院实施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内容、公开的形式和范围等,使重大事项和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得到及时公开,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规范化与制度化。

(二)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与指导力度

创造条件邀请信息公开建设方面高水平的专家学者为相关人员进行系统的培训,加强与兄弟院校沟通、学习、借鉴其好的信息公开建设和工作方法,提高信息主动公开意识,规范信息公开过程,让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理论水平与实践能力得到迅速提升。

(三)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创新信息公开工作手段

进一步研究学习国家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政策文件及信息公开清单内容;继续深度挖掘师生及社会公众高度关注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并进行主动公开;拓展信息公开的服务渠道和方式方法,提高师生和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的关注度和认知度;注重已公开信息的质量和公开的时效性,及时总结反思。进一步扩充信息公开渠道与平台,丰富便民服务信息的内容,提高社会公众对信息获取的效率,同时保障网络信息安全。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及附表

八、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

见附件。

附件: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西安明德理工学院)

西安明德理工学院

2020年11月20日

上一条:关于召开本科教学合格评估动员大会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召开西安明德理工学院干部会议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