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建设
关于做好2022年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优化和调整专业结构,促使我校人才培养更加符合高教改革规律和进程,更加适应区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应用型人才的需求,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要求,现就我校2022年本科专业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新增本科专业;

(二)调整专业学位授予门类;

(三)拟撤销专业。

二、新专业申报条件

各二级学院须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设置专业,确保新专业质量达到设置要求。新增专业须具各以下基本条件:

(一)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规划;

(二)已纳入学校专业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有保障本专业可持续发展的相关制度;

(三)有相关专业或专业群为依托;

(四)有旺盛的社会需求(拟设专业人才需求调研情况);

(五)有科学、规范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六)有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必需的专职教师队伍及教学教辅人员;

(七)具各开办专业所必需的经费、教学用房、图书资料、仪器设备、实习基地等办学条件,有保障专业可持续发展的相关制度。

三、工作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应对拟新增专业设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深入细致的调研及论证,形成《新专业设置论证报告》。论证报告基本内容应包括:拟新增专业的详细信息(含名称、代码、学位门类、修业年限等);专业与陕西(或西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求间的契合度;专业在全国高校(尤其是同类院校)的布局;专业培养目标、发展规划;与本院已有相关专业的区别和关联;专业生源情况及毕业生就业去向;师资队伍,特别是专业主要带头人及专职教师情况;开办新增专业现有的基本条件(如硬件设施、实验条件等)等。

(二)各二级学院请于4月27日(星期三)前将以下资料提交至教务科研部:《新专业设置论证报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2021版)》(暂按此表填写)(附件1)、《西安明德理工学院专业撤销申请表》(附件2)电子版及纸质版(院长签字、盖院章);未申报的学院需提交情况说明,由二级学院院长签字确认后,盖院章连同电子版一并提交。

(三)学校将根据专业申报情况及教育厅申报工作要求,组织专家对申报专业进行评审,择优申报。

(四)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依据学校办学定位及本院专业发展规划做好新专业申报的市场调研和专业论证,靠前筹划,提前准备,充分做好专业申报工作。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思璋 电话:8178

相关参考文件:

1.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

2. 《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专业设置管理规定》

3.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4.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

5. 《列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的新专业名单(2021年)》

6. 《2021年急需本科专业名单》

7. 《省控本科专业名单布点情况一览表(2021年)》

 

教务科研部

2022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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