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团学组织: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野生动物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野生鸟类保护的决定》和《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增强广大青年学生的生态文明观念和法治意识,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教育系统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实际情况,我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活动,并集中开展专题主题团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各团学组织要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校园广播、宣传栏等阵地,广泛推送、张贴野生动物保护公益海报、宣传标语和普法知识,重点介绍我省朱鹮等珍稀鸟类保护成果,营造“爱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的校园风尚。
(二)集中开展专题学习与主题团日
1. 各二级学院须高度重视,精心指导,确保各团支部,特别是2025级大一新生团支部,在活动期间至少集中开展一次以野生动物保护为主题的专题学习团日活动。
2. 学习内容应聚焦《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野生鸟类保护的决定》《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核心要义。鼓励采用主题团课、知识竞赛、案例辩论、观影分享等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提升教育实效。
(三)创新开展主题实践活动
鼓励各支部结合专业特色,开展如环保手工、自然摄影、校园观鸟、标语设计等小型多样的实践活动。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探索与本地自然保护区、公园等建立联系,开展生态体验或志愿服务。
(四)加强总结与宣传报道
各二级学院需及时梳理活动开展情况,挖掘典型做法和优秀成果,通过学院网站、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宣传。
(一)加强领导,全员覆盖
各二级学院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将本次活动作为提升基层团组织活力、加强学生思想引领的重要抓手,确保活动覆盖所有团支部和全体团员。
(二)注重实效,反对形式
活动策划要贴近学生、贴近实际,力戒形式主义,重在引导广大学生将保护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三)严守底线,确保安全
严格遵守学校各项管理规定,特别是组织户外活动时,必须提前报备并制定安全预案,责任到人,杜绝任何安全隐患。
(四)及时总结,按时报送
请各二级学院及团学组织认真总结活动情况,于2025年10月21日24点前,将活动总结报告(含文字、图片、视频等)汇总后,统一报送至邮箱7252214@qq.com。
共青团西安明德理工学院委员会
202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