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扎实推进,党的基层组织生活不断规范,广大党员的党性意识不断增强,但在党费收缴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部分党员由于思想认识不到位,本该一月一交的党费,拖到一个季度甚至半年才交;还有少数党员受利益驱使,不能严格按比例上缴,总以为能少交点就少交点。上述种种行为与老一辈革命家们以交纳党费形式凝结对党忠诚的做法形成鲜明对比:周恩来身后没有留下任何个人财产,他和夫人邓颖超的全部工资积蓄都交了党费;朱德两万元的存款单至今仍放于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博物馆里,生前,他嘱咐这笔钱不分给子女,要作为党费交给党组织。老一辈革命家的感人事迹启示我们:做一名合格党员,交纳党费不仅仅是钱的事。
交纳党费是自觉履行党员义务的正事。《党章》第一章第一条明确指出:“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按期交纳党费是申请入党的必备条件,是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最基本的要求,是党员应尽的义务。因此,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首先要从自觉、按期、足额交纳党费做起。
交纳党费是保证党的事业薪火相传的大事。党费制度始于中共二大,对党组织来说,党费是党的事业发展、党组织开展活动必不可少的经费来源之一。在建党初期和革命战争年代,虽然条件艰苦、资金匮乏,但是党的发展壮大和革命成功都离不开广大党员上交党费的支持。如今在和平年代,党费同样发挥着重要作用,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实施党内关爱慰问、修缮党员教育设施、党内评先评优等各项党的活动都离不开党费的支持。可以说,党员主动交纳党费,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一种表现,是体现党员爱党护党的一种责任和担当,更是推动党的事业薪火相传的重要保障。
交纳党费是不断锤炼党性修养的要事。《党章》规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因此,按时交纳党费并不仅仅是定期交一笔钱那么简单,而是衡量共产党员党性修养的一种标志。交纳党费,不是一种形式,而是一种仪式。缴一次党费,对党员就是一次提醒,对党员意识就是一次强化。一个共产党员就是一面旗帜,而党费则是一面沉甸甸的党员之镜,党员通过交纳党费,可以时刻提醒自己牢记党员身份、增强党性意识、强化组织观念,从而在工作、生活中时刻以合格党员的标准严格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切实发挥共产党员的先进模范作用。
作者:
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委组织部 李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