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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认真做好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评估总结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关于认真做好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总结工作的有关要求,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学校党委决策部署上来,确保学习教育善始善终、善作善成。9月8日,学校召开党委(扩大)会,对学校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进行了评估总结,现就做好基层党组织学习教育评估总结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认真组织总结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扛牢主体责任,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评估总结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党委(党总支)书记要亲自研究部署,全面主持本单位学习教育评估总结工作,同时做好对各党支部的指导,确保总结过程严肃认真、总结内容客观真实。

二、聚焦核心内容,提升总结质量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全面梳理本单位开展学习教育的主要做法、经验、成效及存在问题,重点围绕学习研讨、问题查摆、整改整治、开门教育等方面实事求是总结成效、分析差距及不足,并形成评估总结报告。评估总结报告要主题聚焦、观点鲜明、内容翔实、简洁凝练。各基层党组织可通过党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等途径开展。

三、强化宣传报道,按时完成上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认真做好宣传引导,积极宣传报道学习教育的成效和经验。要加强舆情导控,防止“低级红”“高级黑”。评估总结工作原则上应于9月15日前完成,并于2026年9月20日前将《评估总结工作实施情况统计表》、评估总结报告电子版及纸质版报党委组织宣传部。


附件:《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评估总结工作实施情况统计表》



党委组织宣传部

2026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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