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德主页| | 校长信箱| 书记信箱| 疫情防控意见箱|
公告动态
关于做好近三年教育培训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为配合省教育厅做好2023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及2023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及本科教学评估工作,教师发展中心现将各单位教育培训统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计时间

2020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

二、统计内容

各单位组织开展的各类培训、讲座、论坛、集中培训、远程培训、跟岗实践等,包括线上线下,不包括教师发展中心组织的各类的培训。

三、统计要求

1.各二级学院及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做好培训数据统计与整理工作,确保数据真实、客观、准确,不得超范围统计或弄虚作假。培训统计工作由教师发展中心牵头,各二级学院、各职能部门配合完成。

2.本次采集各单位按照附件1表格内容如实填报各单位组织的培训情况,教师发展中心组织的无需填报,所有统计的培训均需有行政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培训通知、学员手册、课件、照片、签到表、新闻稿、学习心得、结业证书等)。培训统计按照学年建立Excel表格,每学年建立一份。同一学年内的所有培训统计在一份Excel表格中,不同培训建立一个副表。

3.各单位按照时间节点报送相关材料,2023年10月9日12:00前报送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统计的电子表格,10月31日前报送2020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的电子表格,三年内所有培训纸质版资料提交至教师发展中心(明志楼南401)审核,由教师发展中心统一存档,作为本科评估的重要资料。

4.为了便于教育培训的开展及数据的统计,教师发展中心将于2023年9月底启用线上网络培训平台(fd.enetedu.com/mdit/portal/),各单位组织的培训统一由线上录入,可通过“西安明德理工学院教师发展中心”微信公众号推送至参培人员,所有教职工可通过注册建立个人培训档案,培训发布者可通过平台查询培训相关信息。以后培训统计数据可由平台导出,便于年度的教育事业及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开展。

5.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本次培训统计工作,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按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填报各项数据。

联系人:宋老师,联系电话:85603178(8579)

                                                                  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9月26日

上一条:关于组织科教融合-新进教师及青年教师专业成长有效路径探索研修班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收看“基于BOPPPS模型的有效课堂互动与高效课堂教学设计”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