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西安明德理工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与管理办法(修订)》(校字〔2024〕95号)文件精神,为推进学校“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现组织开展“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办法及程序
详见《西安明德理工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与管理办法(修订)》(校字〔2024〕95号)文件。
二、材料报送及评选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请(2026年3月11日前)
申请教师于3月11日前将《西安明德理工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审批表》(附件1)及相关支撑材料原件、复印件交至所在学院。
(二)单位初审(2026年3月16日前)
请各基层单位对申报人进行初审,初评结果无异议后,填写《西安明德理工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申报汇总表》(附件2),同相关材料于3月16日前报教师发展中心(明志楼南401),同时将电子版以“单位+姓名+双师双能型认定”命名发送至教发中心宋老师处。
(三)学校审核(2026年3月30日前)
学校于3月30日前组织领导小组进行审核认定。
请各教学单位做好申报工作及审核工作,按时报送认定人员材料。
特此通知。
附件:
1.西安明德理工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审批表
2.西安明德理工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申报汇总表
教师发展中心
202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