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0年度学院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为及时总结推广教育教学工作中取得的经验和成绩,鼓励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根据《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教学成果奖评选办法》,决定开展2020年度院级教学成果奖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和范围

1.转变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等方面的成果。

2.加强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推动教学现代化等方面的成果。

3.改革教学内容及相关教材,改进教学方法和教育技术,积极推进课程教学方式改革方面的成果。

4.推进实验、实践教学体系改革,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方面的成果。

5.推动教学管理制度改革,在管理工作上有创新、业绩突出,服务意识强,成果显著的管理工作。

6.加强人才培养各环节的质量监控,完善教育教学质量保障机制的成果。

7.指导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并取得突出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成果。

8.其它与教育教学相关的成果。

二、奖项设置

本次教学成果奖设置分一等奖、二等奖两类奖项。

三、申报要求

1.此次申报的教学成果一般应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截止时间为推荐教学成果奖的时间。

2.教学成果要注重实用性,所解决的问题要有针对性,不要空泛。要能够针对目前学院教育教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解决问题的方法且实施效果显著,具有创新性和应用推广价值。

3.每项申报成果,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5人,同时每个人(以教学成果主持人身份)只能申报一项。

4.将从本次获奖成果中择优推荐报省教学成果奖,被推荐成果的相关团队和单位要按照省教学成果奖要求继续加深研究,认真提炼,积极申报省教学成果奖。

四、申报过程

1.请申报个人或单位认真填写《西安明德理工学院教学成果奖申请书》(附件1)和《西安明德理工学院教学成果奖申请书(活页)》(附件2),由各单位对申请书进行全面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请将申请书(纸质和电子版)于5月24日前交至教务科研部(明志楼南405)。联系人:罗亚杰,联系电话:8157。

特此通知。


教务科研部

2020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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